刑事诉讼终止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,由于出现某种情况致使诉讼没有必要或者不应继续进行,从而结束诉讼的制度。
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,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,应当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,或者终止审理,或者宣告无罪,情节显著轻微,律师事务所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,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的,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,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,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,犯罪嫌疑人,被告人死亡的,其它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目前,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终止,仅限于审判阶段,表现为终止审理,在律师咨询审判阶段,除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,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。
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是指在受理刑事案件后,因发生某种特定情况,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,法院可以决定停止审理活动,待具备继续审理条件后,再恢复审理。
1,案件的审理必须刑事律师以另一案件结论为根据的,必须以其他刑事案件结论为依据的,其他刑事案件未审结,应中止审理本案,我国台湾地区对此有明确规定,笔者认为可借鉴。
2,自诉人死亡待继承人参加诉讼的,我国民诉法规定,一方当事人死亡,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,可以中止诉婚姻律师讼,笔者认为,这值得刑事自诉制度借鉴,自诉人死亡的,应征求其继承人的意见是否愿意代表自诉人参加诉讼,如果需要时间较长的,可对这段期间应用中止审理制度。
3,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做出解释或确认的。
漏罪,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宣告以后昌平区律师事务所,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其他没有判处的罪。
发现被判处徒刑的罪犯还有没有被判处的漏罪,也就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有数罪,对一人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,应当执行数罪并罚。
对有漏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,应当按照刑罚的规定确定,即,首先对漏罪进行判决,确定海淀区律师事务所漏罪的执行刑期,再与前罪判决的执行刑期合并计算总和刑期,决定数罪并罚的执行刑期,最后减去前罪已执行完的刑罚,剩下的就是犯罪分子还应当执行的刑期。
如犯罪分子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九年,刑期执行三年后,又发现有故意伤害罪被有期徒刑五年,朝阳区律师事务所两罪总合刑期为十四年,决定执行十二年,在后罪判决前犯罪分子前罪已服刑三年,在决定十二年的执行期限中减去三年,犯罪分子最后还将执行刑罚九年,对漏罪的数罪并罚,执行“先并后减”原则,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,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,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,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。